Uber在台已違法四年營業,立法院昨(七)日上午修法通過,最高開罰二五○○萬元,及吊銷車牌駕照,交通部說,若公路法修法通過,最高罰則是對Uber,非單獨司機個人,並有立委建議檢舉人獎金以一成靜電油煙處理機計算,換算成檢舉人最高可拿二五○萬元的獎金。

交委會昨日審查民進黨版和召委陳雪生的公路法第七十七、七十八條之一案,未依公路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提高裁處罰鍰額度,民進黨團版要求從現行罰鍰五萬元至一○○萬元,要提升到十萬元到二五○○萬元,並勒令停業,陳雪生等立委並提案,調高到三○○○萬元,得吊扣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四個月至一年,最重得以吊銷駕照,牌照未滿二年以上不得重新考取、請領牌照。

而針對交通部近日來,以修法來罰款Uber,Uber表示希望台灣民眾可以享有科技帶來的油煙處理機價格產業變革與新形態服務,期盼台灣擁抱進步力量,讓法規政策保有彈性,使創新產業擁有發展的空間。

交通部長賀陳旦說,Uber在別的靜電機國家都願意配合,但到台灣卻不肯調整,並希望政府替它們(指Uber)另外立專法,交通部曾談過適度開放,放寬職業駕駛及登記規定,而Uber也曾承諾過,但一直沒有下文,賀陳旦重申,政府底線是,納管、納稅、納保險,這是不會改變的。

昨日上午九時立院交委會開會修法時,曾有Uber司機在網路上號召司機們開車至立院周邊道路,並以手機顯示時間為主,在○九○○一到,隨即長鳴喇叭十秒,後來據記者了解,約有十台左右Uber司機到場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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